尤德爵士纪念基金残疾学生海外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是特别为资助杰出的残疾学生往海外修读研究生或本科生课程所设的。获资助的学生在学成后,应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的发展付出努力,尽力贡献。
- 申请人必须:
- 是香港永久居民;
- 在香港完成至少连续七年或五年的全日制课程,方可分别申请研究生奖学金或奖学金;
- 持有或预期取得由香港颁授的优异荣誉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可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 办妥所选院校的各项申请手续和符合入学条件,其后并获得取录;
- 能够熟练运用所修课程的授课语文;以及
- 有特殊教育需要,包括特殊学习困难、智力障碍、自闭症、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肢体伤残、视觉障碍(视障)、听力障碍(听障)、言语障碍(语障)及/或精神病。
- 其他详情,请参阅申请学年所派发的申请指引。
每年的研究生奖学金和奖学金最高金额,分别是港币300,000元及港币280,000元。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或会考虑所需的学费、生活费及得奖研究生 / 本科生同时获得的其他奖学金,下调给予有关研究生 / 本科生往海外深造的资助额。
所选读课程必须于2025年4月遴选结果正式公布后的一年内开始 (概指由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期间展开之课程)。在此项计划接受申请期间,申请人须于网上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递交申请。已签署之声明书(附件E)(如有)及相关证明文件副本则可透过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秘书处投递箱或以邮寄方式递交。
开始接受申请日期:2024年6月24日 (星期一)
截止申请日期:2024年9月6日 (星期五)
以上所有资料均只作参考用途,详情将会在开始接受申请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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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前,我是否必须已获所选的香港境外大学取录?
不是。申请人只需在申请书内填上最多十个大学/院校及课程的组合选择。 换言之,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无须已获所选的大学/院校和课程有条件或无条件取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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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现时正在香港以外地区留学,是否仍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 奖学金?
如果申请人现时正在香港以外地区留学,只可就正在修读课程以外其他拟选读课程提交申请。拟选读课程必须于遴选结果正式公布后的一年内开始,遴选结果通常于截止申请日期后翌年的四月份前后公布。
请注意,合适的申请人将获邀亲身出席于截止申请日期后翌年的二月至三月期间在香港进行的面试。
如有查询,请与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秘书处联络。地址: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2楼1217室;电话:2150 6097 或 2150 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