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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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合資格在2024/25學年申請「F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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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為30歲或以下(即於1993年9月1日或以後出生)的註冊全日制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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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以面授形式授課,「全日制」課程每年的面授時數一般應不少於450小時,又或如以一個學分相等於15個面授小時計算,這類課程每年應授予最少30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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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並非以面授形式授課,「全日制」課程是指修課時數不少於1 350小時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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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讀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自資副學位(即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程度專上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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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地評審課程」是指教育局局長認可的經本地評審課程登記冊所列的課程。在2024/25學年,「FASP」只涵蓋在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列於登記冊課程編號一覽表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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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課程的詳細資料,請聯絡有關院校,亦可瀏覽「經評審專上課程資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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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學年,沒有就申請書所填報的課程接受其他由公帑資助的學生資助計劃(如持續進修基金)所提供的資助;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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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申請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
(備註:這並不包括持以下簽證/進入許可證的非本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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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簽證/進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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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簽證/進入許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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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而有關學生獲發簽證/進入許可時已年滿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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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如修讀香港都會大學遙距課程,請一併參閱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補充申請指引。
注意︰申請人只可於同一學年內就一個合資格的全日制課程申請資助。如申請人申請了「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TSFS」),在同一學年內便不可同時申請「F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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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便有資格領取「院校宿舍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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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FASP」的申請資格並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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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就讀院校確認在相關學期內75%或以上時間為院校宿舍的註冊宿生。(備註:所有並非居住在院校提供宿舍的學生,例如個別租住或拼租私人單位的學生,並不符合「院校宿舍津貼」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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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學生無需另行申請領取「院校宿舍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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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便有資格領取「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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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FASP」的申請資格並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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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專業評估確認有至少一項的特殊教育需要,包括特殊學習困難、智力障礙、自閉症、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肢體傷殘、視覺障礙、聽力障礙、言語障礙及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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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資處會考慮向領取傷殘津貼的申請人提供額外資助。有關申請人可在「FASP」申請書中述明有關資料,並夾附證明文件。他們並不需要另外填寫其他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