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慈善基金贷款助学金
历史及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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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基金于1964年成立,目的是帮助下列院校有经济困难并获得院校推荐的学生,提供免息贷款:
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浸会大学
岭南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教育大学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大学
香港树仁大学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青年学院
教育局认可的中学 (高中一/中四至高中三/中六)
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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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经济需要并就读于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本地学生(注),均可申请。
(注:上述专上/高等教育院校的申请人必须是修读公帑资助的课程,或是自资并经本地评审的专上课程。)
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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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I 类:︁紧急援助贷款
适用于中学、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及青年学院的学生。有需要的学生可透过校方申请。 -
第 II 类:︁免息贷款
适用于上述其他专上/高等教育院校的学生。有需要的学生可透过各院校的学生事务处提出申请。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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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I 类:︁整个学年内均可申请,直至款项用毕为止。
第 II 类:︁一般在每年的9月至11月,详情请向各院校的学生事务办事处查询。
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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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扶轮社暨星岛慈善基金贷款助学金遴选委员会
主席:︁ | 郭晓亭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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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Mr Vernon Moore,BBS 岑家辉先生 赖雅姿女士 曾小娟女士 赵美善女士 林玮亮先生 张紫慧女士 胡愉羚女士 罗凯欣女士 潘秀珊女士 梁依雯女士 苏家梁先生 教育局常任秘书长 / 其代表 (代表:吴锡彬先生) |
秘书:︁ | 林诗雅女士 |
司库:︁ |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财政)/ 其代表
(代表:朱凯仪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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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委员会成员资料,请参阅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会会议
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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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查询,请与香港扶轮社暨星岛慈善基金贷款助学金遴选委员会秘书处联络。地址: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2楼1217室;电话:2150 6109;电邮:saosgl_sfo@wfsfa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