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奖学基金
历史及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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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奖学基金是一个根据香港法例第1085章教育奖学基金条例成立的信讬基金,设立于1955年。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为该基金的受讬人。基金捐款的行政及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例及各捐款人所定下的颁授条件进行。学生资助处负责为该基金委员会提供秘书支援服务,而委员会司库一职,则由库务署署长或其代表担任。
奖学金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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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奖学金一般是由各有关的中小学、香港教育大学及香港理工大学校长按照各项奖学金之捐款人所提出的颁授条件作出提名,而委员会会再根据提名名单以及颁授条件作出考虑,以批准颁发奖学金予得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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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奖学金登记册。
委员会成员
主席:︁ | 黄思丽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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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冯炜能先生
陈祥伟先生 (皇仁书院校长) 黄秋玲女士 (英皇书院校长) 吴锡彬先生 (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之代表) |
司库:︁ |
林雨恒先生 (库务署署长之代表) |
秘书:︁ |
李晓琳女士 (学生资助处行政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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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教育奖学基金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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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次会议将于2024年10月29日举行。如欲参看议程,请按此。
最低捐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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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23至2024/25学年,成立新奖学金的最低捐款额为$487,000或同等价值的股票。
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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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查询,请与教育奖学基金委员会秘书处联络。地址: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2楼1217室,电话:2150 6109 或 2150 6102,或电邮至 saosgl_sfo@wfsfa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