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提供者的须知
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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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2012 年 7 月 1 日起,「ENLS」合资格的课程类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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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 课程已获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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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 课程由具自行评审或学科范围评审资格的院校(包括其辖下持续及专业进修学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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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用教育文凭」/「毅进文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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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指定夜间成人教育课程资助计划」所涵盖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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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由本地法定组织提供或资助的培训及发展课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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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第493章)注册和获豁免注册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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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课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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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合资格课程名单。 此名单所载的资料仅供参考,学生资助处(学资处)有权不时检讨、删改或更新此名单,更改前不作任何形式通知。
注册成为合资格课程及修订已注册成为合资格课程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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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课程提供者不是具有自行评审或学科范围评审资格的院校,可按以下程序申请注册为「ENLS」合资格课程:
- 下载及填妥「注册成为ENLS合资格课程申请表」(只有英文版本)(申请表) ;
- 仔细阅读「注册成为ENLS合资格课程指南」(只有英文版本);及
- 向学资处递交填妥的「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学资处在收齐相关文件后,一般会于四个星期内完成处理,并以书面通知课程提供者申请结果。在未获得学资处的批准前,有关申请不会被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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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课程提供者欲修订已注册成为合资格课程的资料,须向学资处递交填妥的「ENLS合资格课程修订表格」(只有英文版本)及相关文件。
学资处在收齐相关文件后,一般会于四个星期内完成处理,并以书面通知课程提供者申请结果。在未获得学资处的批准前,有关修定不会被视为有效。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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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注册成为「ENLS」合资格课程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155 2514或2155 2515与学资处职员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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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有任何查询,请致电3658 0000与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职员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