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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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25学年,如申请人为下列课程类别的学生而又符合下文的资格,便可申请扩展的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ENLS)的贷款以缴付2024/25学年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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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 课程已获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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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 课程由具自行评审或学科范围评审资格的院校(包括其辖下持续及专业进修学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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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用教育文凭」/「毅进文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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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指定夜间成人教育课程资助计划」所涵盖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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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由本地法定组织提供或资助的培训及发展课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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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第493章)注册和获豁免注册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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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ENLS」合资格课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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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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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必须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居留权,或在课程开始前,申请人或其家庭已连续在香港居住满三年。
(备注:这并不包括持以下签证/进入许可的非本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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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证/进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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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签证/进入许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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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签发的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而有关学生获发签证/进入许可时已年满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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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弥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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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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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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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从事有实质报酬的职业及经济状况良好;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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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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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参阅「ENLS」申请指引[ENLS 140C]第5.6段。
合资格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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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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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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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参阅「ENLS」申请指引[ENLS 140C]第5.7段。
注意: 申请人本人不能为自己的「承诺书」及相关的「弥偿契据」担任见证人,弥偿人亦不能为自己的「弥偿契据」及相关的「承诺书」担任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