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截止日期
- 旧生:应已完成递交网上申请。
- 新生:请按照申请时间表于建议的时段内递交申请书。
- 假如申请人修读在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期间开课的经评审课程(修读遥距课程的学生除外),申请人应申请2024/25学年的资助。所有申请必须于2025年1月17日或之前递交。
- 除非申请人能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基于其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而不能在2025 年 1 月 17 日或之前递交申请,例如修读的课程在2025 年 1 月 17 日后开始或者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在近期经历重大变化而导致严重经济困难,否则学生资助处(学资处)不会处理其逾期申请。
- 学资处不会处理在2025年3月31日之后收到的2024/25学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