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上学生资助计划 (F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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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上学生资助计划是一项为修读以自资形式开办并经本地评审的副学士学位、高级文凭或学士学位程度专上课程的合资格全日制学生而设,须经过家庭入息及资产审查的资助计划。资助包括助学金及/或贷款。

申请资格

  •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合资格在2024/25学年申请「FASP」:

    1. 年龄为30岁或以下(即于1993年9月1日或以后出生)的注册全日制学生 #

      • 如以面授形式授课,「全日制」课程每年的面授时数一般应不少于450小时,又或如以一个学分相等于15个面授小时计算,这类课程每年应授予最少30个学分。
      • 如并非以面授形式授课,「全日制」课程是指修课时数不少于1 350小时的课程。
    2. 修读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自资副学位(即副学士学位或高级文凭)或学士学位程度专上课程 #

      • 「经本地评审课程」是指教育局局长认可的经本地评审课程登记册所列的课程。在2024/25学年,「FASP」只涵盖在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列于登记册课程编号一览表的课程;

      • 有关课程的详细资料,请联络有关院校,亦可浏览「经评审专上课程资料网」

    3. 在同一学年,没有就申请书所填报的课程接受其他由公帑资助的学生资助计划(如持续进修基金)所提供的资助;以及

    4. 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居留权,或在课程开始前,申请人或其家庭已连续在香港居住满三年*

      (备注:这并不包括持以下签证/进入许可证的非本地学生:

      • 学生签证/进入许可;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签证/进入许可;或
      • 由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签发的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而有关学生获发签证/进入许可时已年满18岁。)

    *

    没有香港居留权(即香港身份证出生日期一栏下方没有英文字母「A」)的申请人,须在递交申请时一并提供进入香港的许可证明文件副本,例如「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受养人签证等。

  • 申请人如修读香港都会大学遥距课程,请一并参阅专上学生资助计划/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补充申请指引

注意︰申请人只可于同一学年内就一个合资格的全日制课程申请资助。如申请人申请了「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TSFS」),在同一学年内便不可同时申请「FASP」。

若申请人在2024/25学年合资格申请「FASP」的资助,可同时申请

注意︰学生车船津贴计划并不适用于修读遥距课程的申请人。

为合资格的学士学位课程学生提供的院校宿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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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便有资格领取「院校宿舍津贴」:

    1. 符合「FASP」的申请资格并通过入息及资产审查的学士学位课程学生;及
    2. 经就读院校确认在相关学期内75%或以上时间为院校宿舍的注册宿生。(备注:所有并非居住在院校提供宿舍的学生,例如个别租住或拼租私人单位的学生,并不符合「院校宿舍津贴」的资格。)


  • 合资格学生无需另行申请领取「院校宿舍津贴」。

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提供的额外学习开支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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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便有资格领取「额外学习开支助学金」:

    1. 符合「FASP」的申请资格并通过入息及资产审查;及
    2. 已获专业评估确认有至少一项的特殊教育需要,包括特殊学习困难、智力障碍、自闭症、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肢体伤残、视觉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及精神病。
  • 如申请人希望申请「额外学习开支助学金」,请于2025年1月17日或之前填妥申请表(纸本申请电子申请)。

    纸本申请可透过下列其中一个途径交回学生资助处(学资处):

    • 邮寄到九龙启德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4楼401室审核组(1B)申请处理总务组;或
    • 传真至2157 9520

    注意︰在任何情况下申请表最迟须于2025年3月31日送抵学资处。

为领取伤残津贴的学生提供的特别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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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资处会考虑向领取伤残津贴的申请人提供额外资助。有关申请人可在「FASP」申请书中述明有关资料,并夹附证明文件。他们并不需要另外填写其他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