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么是入息证明文件? 如家庭成员是
受雇人士 ,可提供以下任何一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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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4 财政年度由税务局发出的评税及缴纳税款通知书副本 (IRC6401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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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为雇员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副本(IR56B 表格 )∕ 由雇主填报有关其雇员行将停止受雇的通知书(IR56F 表格)∕ 公务员薪酬表格(IR56C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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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粮单 ∕ 粮袋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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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薪金自动转帐的银行存折影印本(请圈起或以下线标示所有薪金转帐并加以注明 )
如家庭成员是
经营业务者 ,可提供以下文件:
如家庭成员是
自雇人士或临时工人 ,可提供以下文件:
我的父亲自行经营业务,应递交甚么证明文件? 如果你的家庭成员自行经营业务,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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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商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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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执业会计师核实的经营损益表及该公司截至 2024年3月31日 的资产负债表,以显示该公司的收入及资产净值。假如该公司并非以 3 月 31 日作为结算日,你可递交截至早于 2024年3月31日 的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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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学资处会接受经由执业会计师核实的经营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若没有该类证明文件,你亦可自行拟备经营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请参考申请指引附录(五)及(六)样本。请注意这安排并不适用于有限公司。假如你有理由未能提供经由执业会计师核实的资产负债表,请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加以说明。
我在去年有全职工作,是否须要填报入息及递交证明? 你在 2024/25 学年修读全日制课程后,假如已没有全职工作,便不须填报。但如你仍继续从事全职工作,请在第12步「补充资料」栏内说明在 2024/25 学年的全职工作,并申报你在 2023-24财政年度的整年全职工作收入及提供相关证明。学资处在审核你的 2024/25 学年资助申请时,便会考虑你在上个财政年度的收入。
我的父母现正接受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是否仍需要递交其入息证明文件? 否。如你的父母于
整个 评核年度(即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或递交申请时正领取综援,你便可使用综援家庭简化申请书。你在递交申请书时
只须 夹附下列文件:
综援家庭简化申请书并不适用于下列的情况 :
- 你父母曾经接受综援但并非于整个评核年度或在你递交申请书时正领取综援;或
- 你并非来自单亲家庭而只有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人接受综援
你需要于完整版申请书填报你父母的收入及资产资料,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假如你来自单亲家庭而与你同住及负责供养你的一方是综援受助人,你可使用综援家庭简化申请书,并须按你的家庭状况提供合适的证明文件,如离婚证明文件、单独管养命令、地址证明或死亡证副本等。
我的姊姊曾经转过几份工,我该怎样填报她的入息及雇主资料? 假如你的姊姊未婚并与你家庭同住,请你在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一栏输入她的个人资料。至于收入,你须在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输入她于 2023-24 财政年度所有工作收入的总额及雇主资料,并在第 12 步「补充资料」详列她在不同工作下的收入。请附上入息证明文件。
我的叔叔为我的家庭代缴租金及家庭成员的保险费,是否须要填报? 是。若其他人(包括于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申报的其他家庭成员、并非与申请人同住的兄弟姊妹、离异的父母、亲友等)为你家庭代缴任何费用,例如楼宇供款、租金开支、保险费及/或还款等费用,你应在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下「任何人向你及/或家人提供的补助款」一栏输入有关金额,并提供证明文件副本。
我同住的兄弟姊妹于 2023/24 学年获得研究生助学金或由院校聘任而获得的收入,我是否须要填报及递交证明文件? 如你同住的兄弟姊妹于 2023/24 学年获得研究生助学金(studentship)
注或由院校聘任所获得的收入与各项津贴,都应填报于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下「未婚兄弟姊妹的入息/就学资料」,以及递交相关的证明文件。此外,请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注明有关家庭成员在 2024/25 学年是否仍已∕将获得该收入。你兄弟姊妹可提交聘请信或合约副本或院校的书面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等。
注: 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助学金;担任教学助理、研究助理、研究员、研究生助教、助教、导师、学生研究助理等所获发的报酬/收入/助学金;参加厂校研究合作计划/由院校自行举办或与其他各方合办的任何计划所得的收入。
我同住未婚的兄弟去年曾经失业,应如何申报? 假如同住未婚的兄弟姊妹在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曾经失业,请在收入自述书或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中说明失业的时间及原因,亦可提供税务局发出的入息证明、解雇信或其它失业证明文件(如有)。
我父亲的其中一个银行户口因长期没有使用而被冻结,是否需要填报该户口? 是。你父亲须尽快向银行申请补发该户口由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记录,让学资处审核申请。你在递交申请书时,须夹附所有你及你父母银行的户口证明文件的影印本。影印本必须显示帐户持有人的姓名及帐户号码(例如存折的第一页),以及由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所有提存记录。
我的父母拥有一个私人物业。我是否须要填报有关资料? 未婚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必须于第 10 步「家庭资产 - 物业/土地/车位、车辆/船只及生意」输入包括第一所(不论是租用或自置)由你及你父母自住的楼宇资料。然而,你不用输入其截至 2024年 3 月 31 日的市值。如你的家庭拥有其他物业,你须把该物业的市值输入在内。
除第一所自住楼宇外,申请人须就其拥有的其他物业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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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约、楼契、地契等,以证明有关物业的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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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文件(如适用),显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 尚未偿还的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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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物业由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张差饷单。若无差饷单,请于第 12 步「补充资料」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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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该家庭成员所占权益少于 100%,请提供证明文件。
我的母亲与外婆有一联名帐户,该如何填报有关资料? 假如你、你父亲或母亲(若你已婚,则指配偶)与其他家庭成员或人士共同拥有联名帐户,你须在申请书第 7 步「家庭资产-银行存款」下的「联名帐户」清楚注明有关帐户是与何人共同持有,并填上该帐户截至 2024年3月31日 的结余。
我在搬家时遗失了部分银行存款的月结单,该怎办? 申请人必须提供银行月结单让学资处审核其申请。若你遗失有关文件,你须向银行申请补领,并尽快交回学资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须夹附所有港币或外币的储蓄/定期/支票/零存整付/综合理财户口等证明文件的影印本。影印本必须显示帐户持有人的姓名及帐户号码,以及由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所有提存记录。请勿将两本存折影印在同一张纸上。
我是否要填报我兄弟姊妹或祖父母的资产? 否。如你未婚,你只须在申请书输入你本人及你父母的资产。如你已婚,则须在申请书输入你本人及你配偶的资产。但若有其他人士代你及∕或你父母管理资产,有关资产亦须于申请书内填报。
我已婚,但我与太太仍与父母同住,我该如何填报? 一般而言,已婚的申请人只须输入其配偶及子女的资料。配偶的入息应于申请书第 6 步「家庭收入」申报,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资产则应按类别在申请书第 7 步至第 11 步输入。但如有其他人给予你补助款或援助金,应于第 6 步「家庭收入」下「任何人向你及/或家人提供的补助款」一栏内输入。
我的祖父住在安老院,而全部费用由我父母支付,我该如何填报? 如你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入住安老院而全部费用由你父母支付 6 个月或以上,请把他们的资料输入到申请书第 4 步「受供养祖父母」一栏及附上所有于 2023-24 财政年度缴付的安老院院费收据。
我的姐姐及姐夫与我们一家同住,他们是否我们的家庭成员呢? 严格来说,只有申请人、申请人父母以及与他们同住而未婚的兄弟姊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才会被视为家庭成员,其他亲属均属申请书第 4 步的「家庭成员资料」下「其他家庭成员」。因此,你应在完整版申请书第 4 步的「家庭成员资料」下「其他家庭成员」一栏输入你姐姐及姐夫的资料。
我的母亲及其他兄弟姊妹仍在内地居住,我该怎样填写他们的资料? 你应把他们的资料输入到申请书第 4 步的「家庭成员资料」下「其他家庭成员」一栏。但假如你的父母只因工作关系而在外地居住,你仍须在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输入他们的个人资料及于申请书第 6 至 11 步输入他们的收入及资产等资料,并在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说明他们的工作地点。
我居住内地的母亲和兄弟姊妹仍由父亲供养,我该怎样填写他们的资料?他们可否被视为家庭成员? 你应把他们的资料输入到申请书第 4 步「家庭成员资料」下「其他家庭成员」一栏。若非香港居民,有关成员不会被视为家庭成员。但假如你的父/母要照顾居于内地或其他地方的家庭成员,你可将有关详情(例如你父亲每月滙给在内地居住的母亲及兄弟姊妹的滙款金额、内地母亲及兄弟姊妹的年纪及工作情况等)输入到申请书第 12 步「补充资料」内。学资处将按个别情况考虑可否给予特别处理。
我的父母已移居外地,我该怎样填写? 你应在申请书的第 12 步「补充资料」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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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何时及透过哪种方式(例如投资移民、与亲人团聚等)移居到哪个国家,他们是否仍有物业∕资产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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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何时返回香港(若适用)及在香港如何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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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亲友有否对你提供任何经济援助。
请说明你现时及在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期间所获得的补助款额。
我暂时未能提供部份证明文件,可否在递交申请后补交? 你必须先在申请书第12步「补充资料」列出及说明暂时未能递交的资料/文件项目、原因及何时能补回等,并于稍后主动补回有关资料/文件。倘若你在递交申请书时没有申报/提供所需资料/证明文件,而有关资料/证明文件是在学资处查询后才申报/提供,你的申请会被视作误报或漏报资料处理,学资处可拒绝你的申请。申请人可在申请前到职学处网页下载证明文件清单[
FASP/RM(2024)]以作参考。
我父亲在内地工作,不在香港,我该怎样完成声明书? 你可列印申请书及声明书,然后寄给父亲细阅及签署,否则,你的申请将不获接纳。但假如你因特殊理由(例如你和父母关系恶劣,或你父母已离婚)而无法找到父母亲自签署,你应在申请书的第 12 步「补充资料」详细解释。学资处将按个别情况考虑是否接纳你的解释。假如你没有提供任何解释,学资处或许会将声明书退回给你,让你补回签署后再次递交。这样将会延误学资处处理你的申请。请紧记,你不能替他人代签声明书,否则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下的罪行。
若我的家庭成员人数在2024年3月31日后有所改变,是否须要通知学资处? 若申请书第 4 步当中的家庭成员人数(就未婚申请人而言,父母、同住未婚的兄弟姊妹及受供养祖父母;假如申请人已婚,则指其配偶及子女)在2024年3月31日后有所改变(例如同住未婚兄弟姊妹迁出∕结婚或家庭成员去世),申请人须在申请书的第12步「补充资料」申报有关情况,并附上有关文件。假使有关家庭成员人数的改变是在递交申请书后才发生,申请人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学资处及附上有关文件。学资处会按个别情况考虑可否给予特别处理。
我父亲的银行户口内有一些不属于收入的存款,是否需要提供资料以及应如何填报?
为确保填报在申请书上的家庭经济状况属实,学资处会询问个别提款/存款的用途。为加快处理你的申请,请在各类存款及/或提款旁边加上说明,并尽量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尤其是$100,000或以上的金额(可能是定期存款);并非整数的金额(可能是定期存款或股票的利息);以及定期存入的款项及支票(可能是兼职收入或亲友提供的家用/汇款/补助款)。如有需要,学资处仍会就有疑问的提款/存款要求你澄清/解释,及提供证明文件。
我父母在2023-24 财政年度曾获政府发放津贴,有关津贴会否计算为我的家庭收入或资产? 一般而言,政府恒常资助计划的津贴*均不会视作家庭入息计算,但计算家庭资产时不会获扣减;至于一次性的政府津贴(如新生婴儿奖励金)可获豁免,不会视作家庭入息计算及有关年度的家庭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
● 社会福利署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伤残津贴﹑幼儿中心家长津贴﹑交通意外伤亡援助及寄养家长获发的津贴等;
●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的学校书簿津贴、学生车船津贴、上网费津贴及在职家庭津贴等;
● 劳工处的再就业津贴;
● 雇员再培训局发放的再培训津贴;
● 建造业议会发放的津贴;及
● 关爱基金援助项目发放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