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大专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 (NLSFT)

概览

「全日制大专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NLSFT)旨在配合「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TSFS),提供贷款以协助就读认可全日制课程的合资格学生缴付学费。

更改资料

  • 下列资料如有更改,请立即以指定的更改资料表格通知学生资助处(学资处):

    「更改申请人个人资料通知书」表格 [TSF/C/18A(C)]注 1 「更改就读院校/课程资料通知书」表格 [TSF/C/18B] 注 2, 3, 4
    纸本申请 电子申请 纸本申请 电子申请
    • 姓名
    • 通讯地址
    • 居住地址
    • 住宅电话号码
    • 其他联络电话号码
    • 就读院校
    • 修读课程
    • 就读年级
    • 已缴/应缴学费金额

    注 1 当贷款人开始还款后,及在全数偿还贷款、利息、附加费及其他欠款悉数清还前,从现址或随后入住的地址迁往别处,贷款人有责任立即递交已填妥的 「偿还学生贷款:更改通讯地址及/或电话号码通知书(SFO 96)」(纸本申请电子申请),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

    注 2 如申请人转读的新课程并不适用于申请「NLSFT」,请取消/撤回你的申请。有关申请表格载于「连结、表格及下载」

    注 3 贷款发放后,如贷款人的就学情况有任何变更,贷款人须立即递交已填妥的「更改就学情况通知书 (SFO297_C)」(纸本申请电子申请),以通知学资处。

    注 4 若贷款人决定退学/暂时停学/休学或因任何原因未能完成课程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

  • 如申请人曾申请由学资处管理的专上及大专学生资助计划(包括「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TSFS)、「NLSFT」、「专上学生资助计划」(FASP)、「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NLSPS)及「资助专上课程及专上学生车船津贴」),上述资助计划下的通讯地址亦会依据申请人最近的资助申请内提供的通讯地址一并更新。

  • 如贷款人及/或其弥偿人的通讯地址/居住地址或其他联络资料(包括流动电话号码、电邮地址或传真号码)有任何更改,他们有责任立即递交已填妥的「更改弥偿人个人资料通知书 (TSFS/IDM/INFO/C)」(纸本申请电子申请),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未能及时作出更改资料通知,或会因未能联络而导致延误申请的处理、延缓贷款的发放及额外的利息支出。由此引致的任何损失、费用或支出,学资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