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上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NLSPS)旨在配合「专上学生资助计划」(FASP),提供贷款以协助就读以自资形式开办并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副学士学位、高级文凭或学士学位程度的课程的合资格学生缴付学费。
如贷款人已接受「NLSPS」贷款,但决定取消仍未安排发放的「NLSPS」贷款,请将填妥的「取消贷款申请表」(NLSPS 167)(纸本申请╱ 电子申请)送交至学生资助处(学资处)。
如学资处已安排或正安排发放贷款,有关贷款将不能取消。
贷款人须对已╱将发放的「NLSPS」贷款及累计利息负上责任,并须向学资处偿还已╱将发放的「NLSPS」贷款及累计利息,以及特区政府因追讨该等款项而引致的费用。贷款人亦可选择提前偿还「NLSPS」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