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发放安排
如申请人在「NLSPS申请结果通知书」或「FASP申请结果通知书」上的指定限期(指定限期)或以前,成功把全套填妥的贷款文件及其他所需证明文件交回学生资助处(学资处),学资处将下述的时间把已接受的「NLSPS」贷款存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如在2025年1月或之前获悉「NLSPS」的申请结果 | 如在2025年1月后获悉「NLSPS」的申请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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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贷款 | 指定限期后的三星期内
(如申请人未能在指定限期或之前成功递交全套贷款文件及所需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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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于指定限期后的三星期内一笔过发放
(如申请人未能在指定限期或之前成功递交全套贷款文件及所需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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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贷款(即余下的贷款额) | 2025年1月或2月期间;或在申请人就读的院校与学资处确认他们于本学年修读的学分总数后(适用于按学分收费的课程) |
备注 :
在任何情况下,学资处有权拒绝接受在2025年6月30日后递交的贷款文件,因届时该学年通常已经完结,除非有关的「申请结果通知书」是在刚过去的两个历月内发出;或有关的「申请结果更改通知书」是在刚过去的四星期内发出。
- 即使申请人已递交「NLSPS」申请或其贷款申请已获批准,也不表示院校自动已经或将会批准申请人延期缴交学费。如「NLSPS」的任何分期贷款不能在分期学费到期日或之前发放,申请人须就缴交学费事宜自行联络院校。申请人因迟交学费而蒙受的任何损失,学资处概不负责。
学资处安排发放「NLSPS」贷款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后,会向贷款人发出「发放贷款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有「NLSPS」贷款的发放日期及金额,以供参考。该通知书上所列明的发放日期亦为该笔「NLSPS」贷款的支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