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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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转校/复课:
已申请/获得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的学生如在学年中转校或复课,家长须尽早经新入读学校递交表格C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此表格亦可向新入读的幼稚园/幼儿中心索取。请注意,学费减免的生效月份是幼稚园/幼儿中心收取表格C的月份或申请学童入学的月份,二者以较迟者为准。 -
搬迁:搬迁后,请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通知学生资助处(学资处),通知书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须详列/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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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搬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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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档案编号/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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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住址证明副本(如:租约、水费/电费/煤气费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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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如须更改申请表填报的资料或提供补充资料(例如更新家人资料、新增同住未婚子女等),须于作出变更当日起计30天内去信通知学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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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须由申请人签署,并注明档案编号或申请人的香港身分证号码,连同证明文件一并送交学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