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以及幼稚园学生就学开支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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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处管理两项为有经济需要的学前学生而设的资助计划,包括「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和「幼稚园学生就学开支津贴」。有关资助计划的详情请按这里

递交申请的注意事项清单

递交2024/25学年的申请前,请作以下复核:

  • 请填妥学生资助计划综合申请 表格的电子或纸本版,并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副本,于网上递交或以回邮信封寄交学生资助处(学资处)。

  • 相关证明文件包括:

    1. 申请人本人和第二部分所填报的家庭成员(包括受供养父母(如适用))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如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条件,可毋须递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有需要,申请人仍可能会被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学资处保留任何争议的最终决定权。

      • 申请人/家庭成员在过往曾成功申请学资处的资助并在有关的成功申请中曾递交香港身份证副本;及
      • 该证件上的个人资料至今没有改变。
    2. (如申请人属单亲家庭)分居/离婚证明文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文件副本。如没有证明文件,请以备有申请人签署的通知书提供合理解释。若申请人未能提供所需证明文件,学资处有权不以申请人为单亲人士处理申请;

    3. (如适用)在2023 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必须支付的医疗开支(只限于患有痼疾或永久残缺的家庭成员)的证明文件副本;

    4. 银行结算单/银行存折首页的副本(如适用); #

      如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可毋须递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有需要,申请人仍可能会被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学资处保留任何争议的最终决定权。

      • 申请人过往曾成功申请并获发放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的资助及╱或贷款至其银行帐户并在有关的成功申请中曾递交银行帐户证明文件副本; 及
      • 申请人在2024/25学年申请资助时使用相同帐户(即上述曾收取资助及╱或贷款的帐户)。
    5. 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全年收入的证明文件副本。

  • 如邮递纸本申请,请贴上足够邮票。申请人应在回邮信封背面写上地址,以免派递错误或无法派递。

  • 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已递交的申请表格,以供存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