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以及幼稚园学生就学开支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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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处管理两项为有经济需要的学前学生而设的资助计划,包括「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和「幼稚园学生就学开支津贴」。有关资助计划的详情请按这里

复核机制

  • 如申请人因在评核期后家庭状况发生重大改变等原因而欲提出重新评估结果,可以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处申请重新评估。申请书必须附上申请人的签署及注明档案编号或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并详列理由及提供充足证明文件。

  • 处理重新评估申请一般需时三个月。由于此类申请将需要较长处理时间,申请人应于通知书发出日期后的一个月内或学期结束前(二者以较早者为准)尽快提出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