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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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处管理多项为有经济需要的中、小学生而设的资助计划,包括「学校书簿津贴计划」、「学生车船津贴计划」及「上网费津贴计划」。有关资助计划的详情请按这里

评估方法

入息审查
  • 入息审查以「调整后家庭收入」机制评定申请人的资助资格及幅度,所采用的算式如下:

    「调整后家庭收入」 = 家庭全年总收入 / 家庭成员人数+(1)

  • 家庭全年总收入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全年收入、与申请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全年收入的30%(如适用),以及亲友给予的津助(如适用)。

  • 家庭成员通常是指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与申请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以及由申请人及/或其配偶供养的父母。 #

    1. 有关受供养父母的定义,请参阅「填写及递交综合申请表格须知 」或「填写及递交综合申请电子表格须知 」。

    2. 申请人须提交供养父母的证明文件(如租单、住址证明或安老院收据等)。申请人/其配偶如向受供养父母提供全部生活费,可提供银行过账记录、受供养父母签署的声明书、由税务局发出显示有供养父母免税额的评税通知书或汇票等作为证明文件。如有需要,学生资助处会为申请人办理宣誓声明。

  • 2至3人的单亲家庭,公式中除数的(+1) 将会增加至(+2)。

2024/25学年
资助幅度
  • 2024/25学年的「调整后家庭收入」组别及相应资助幅度如下。请注意,「调整后家庭收入」并非家庭的每月平均收入。

    2024/25学年的「调整后家庭收入」介乎(港币) 资助幅度
    0 至 44,495 全额*
    44,496 至 86,039 半额
    超过 86,039 不合资格
    (申请不成功)
    注 :*

    2024/25学年3人家庭和4人家庭可获全额资助的「调整后家庭收入」上限分别为港币53,868 元 和49,559元。就2人和3人单亲家庭而言,有关家庭会分别视为3人和4人家庭,以决定可获全额资助的「调整后家庭收入」上限及计算「调整后家庭收入」。

家庭成员涉及痼疾的医疗开支
  • 如须扣减家庭成员(只限于长期病患者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人士)的必要医疗开支,申请人须提交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医院/诊所/注册医生发出的医生证明书和所有相关收据,方可获学生资助处考虑扣减有关医疗开支。2024/25 学年每名家庭成员可扣减上限为港币23,3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