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资料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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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已登记的「职学户互通」帐户经网上递交申请后,申请人如需要补充或更改资料(例如更改住址或住户成员个人资料),可透过网上申请服务以递交附加文件方式就需要更改的资料作补充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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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申请人可先登记「职学户互通」帐户并完成身分认证(可透过「智方便」或以最近获批职津的申请所提供的本地流动电话号码接收短讯进行认证),然后经网上申请服务就已完成处理的申请递交更改个人资料要求。
书面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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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如需要补充或更改资料,亦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来信必须由申请人签署及注明申请编号及香港身份证号码,并详列需要补充/更改的事项及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