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家庭津贴计划

概览

「在职家庭津贴(职津)计划」的目的是鼓励自力更生,纾缓跨代贫穷。职津计划的申请以住户(包括1人住户)为单位。申请住户达到工时要求,并符合入息及资产限额,可以申领计划下的基本津贴、中额津贴或高额津贴。每名合资格儿童还可以申领儿童津贴。视乎住户入息,津贴以全额、3/4额或半额发放。

申请资格

不肯定自己是否符合资格?
可以在申请前用计算机试试。
    1. 申请住户(包括1人住户)达到工时要求,而住户的入息及资产符合有关限额。

    2. 如欲申请本计划的儿童津贴,合资格的儿童必须为15岁以下,或介乎15至21岁,并正接受全日制教育(专上教育除外)。

入息及资产限额
住户人数 全额津贴
住户每月入息上限
3/4额津贴
住户每月入息上限
半额津贴
住户每月入息上限
各项津贴
住户资产上限
1人11,000元13,200元15,400元286,000元
2人15,900元19,000元22,200元387,000元
3人19,800元23,800元27,700元505,000元
4人25,000元30,000元35,000元590,000元
5人25,000元30,000元35,000元655,000元
6人27,600元33,100元38,600元709,000元
7人757,000元
8人792,000元
9人877,000元
10人或以上945,000元
资产限额

住户资产包括:#

  • 土地;
  • 房产(自住物业除外);
  • 车辆/船只;
  • 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牌照;
  • 投资;
  • 股份/经营业务;以及
  • 银行存款/现金等
入息限额

入息限额是以从事经济活动的家庭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计算,详情请参阅以上「入息及资产限额」列表的注解。

住户入息包括:#

  • 工资(扣除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雇员强制性供款);
  • 提供服务的报酬;
  • 业务盈利;以及
  • 租金收入等
注 :
#

以上只列出一些住户资产和收入的常见例子,而并非详尽列表。有关住户资产和收入详情,请致电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热线2558 3000。

工时要求
  • 工时包括:

    1. 申请人/住户成员(受雇或自雇)的有薪工时

    2. 住户成员(受雇或自雇)合并计算的有薪工时

    3. 有薪假日和缺勤(例如病假及产假等)换算的工时

    非单亲及单亲1住户每月总工作时数达以下要求,可申领以下的津贴:
    每月总工时 (小时) 每月每个住户的津贴

    144至168以下
    (非单亲住户)

    36至54以下
    (单亲住户)
    全额基本津贴:$1,150
    3/4 额基本津贴:$863
    半额基本津贴:$575

    168至192以下
    (非单亲住户)

    54至72以下
    (单亲住户)
    全额中额津贴:$1,380
    3/4 额中额津贴:$1,035
    半额中额津贴:$690

    192或以上
    (非单亲住户)

    72或以上
    (单亲住户)
    全额高额津贴:$1,610
    3/4 额高额津贴:$1,208
    半额高额津贴:$805
    注 :
    1.

    以在职单亲父母(包括监护人)身份申请在职家庭津贴的人士,必须与最少一名15岁以下子女同住。

  • 住户一般意指居于同一处所(位于香港),并有紧密经济联系的人士组成的单位(但不包括雇佣关系所引起的经济联系)。住户成员需为香港居民,通常包括夫妇及其他同住并共同负担或须共同负担生活所需的人士。住户成员的定义详见《职津申请须知》第3.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