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程序
递交申请办法
一:使用网上申请服务
二:使用文本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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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可于以下地点索取或按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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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处辖下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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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把填妥的申请表格和工时、住户入息及资产等证明文件透过以下途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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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至设于以下地方的投递箱:
投递箱地点: 地址 本处辖下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 九龙观塘海滨道181号9楼
(入口位于骏业街近观塘海滨)本处辖下的学生资助处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
长沙湾政府合署11楼
九龙启德协调道3号
工业贸易大楼5楼劳工处各就业中心 金钟 香港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9楼北角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2楼东九龙 九龙启德协调道3号
工业贸易大楼1楼西九龙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
长沙湾政府合署9楼观塘 九龙观塘鲤鱼门道12号
东九龙政府合署10字楼荃湾 新界荃湾西楼角路38号
荃湾政府合署2字楼新界西 新界屯门青棉径3号
好胜大厦地下东涌 新界大屿山东涌逸东邨
逸东商场2楼211A号铺沙田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
沙田政府合署2楼上水 新界上水龙琛路39号
上水广场20楼2001-2006室社会福利署各分区福利办事处 中西南及离岛区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
海港政府大楼7楼东区及湾仔区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
北角政府合署12楼1210-11室九龙城及油尖旺区 九龙旺角联运街30号
旺角政府合署5楼503室观塘区 九龙观塘鲤鱼门道12号
东九龙政府合署7楼深水埗区 九龙深水埗南昌邨
南昌社区中心高座3楼黄大仙及西贡区 九龙黄大仙睦邻街8号
现崇山商场地下9-13A及13B号铺沙田区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
沙田政府合署7楼708-714室大埔及北区 新界大埔墟乡事会街8号
大埔综合大楼4楼荃湾及葵青区 新界荃湾大河道60号
雅丽珊社区中心3楼屯门区 (投递箱设置于
西屯门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新界屯门震寰路16号
大兴政府合署2楼201室元朗区 (投递箱设置于
东元朗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新界元朗桥乐坊2号
元朗政府合署暨大桥街市12楼
申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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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收到申请后,会于十天内以流动电话短讯或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出申请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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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处理申请后,申请人会收到书面的申请结果通知。
申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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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期为递交申请前刚过去的六个历月。合资格住户须就每六个历月的申领期提出申请。申领期不可重叠。
证明文件例子
工时 | 住户入息 | 住户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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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合约
出勤记录 雇主提供的工作时数证明书 |
粮单
薪金收据 雇佣合约 银行月结单或存折 雇主提供的入息证明书 |
银行月结单或存折
保险计划结单 投资结单 车辆或船只登记文件 |
在审批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接获职津处通知需要补交证明文件。如有需要,职津处会要求申请人及/或其住户成员根据香港法例第11 章《宣誓及声明条例》就申请提供的资料及文件作出宣誓,声明有关资料真实无讹。职津处可为其提供宣誓声明服务,但申请人必须先作预约以确定日期及时间。职津处为申请人办理宣誓声明服务的办事处地点:九龙观塘海滨道181号9楼 (入口位于骏业街近观塘海滨) (852) 2558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