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截止日期
- 递交申请书的截止日期已过。
- 除非基于个别申请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以致未能在2025年1月17日或之前递交申请,例如有关申请人就读的课程在2025年1月17日后才开始,或其家庭经济状况在近期经历重大变化而导致严重经济困难,否则学生资助处(学资处)不会处理于2025年1月17日后收到的逾期申请。申请人如因这类情况而需递交「FASP」的逾期申请,须就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在2024/25学年修读新的经评审课程的学生,请在新课程经评审的一个月内递交网上申请。如有疑问,请向院校查询。在任何情况下,你的申请必须在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递交至学资处。
- 学资处不会处理在2025年3月31日之后收到的2024/25学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