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截止日期
- 旧生及新生需按相应的建议时间表完成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书 | 「声明书」及证明文件 |
|
---|---|---|
旧生 |
建议的递交申请时段已过。如旧生仍需递交申请,请尽快透过「学资处电子通 — 我的申请」网上平台填写及递交申请表格。 |
递交申请日期起计七个历日内 |
新生 |
请按照建议时间表递交申请。在2024/25学年修读新的经评审课程的学生,请在新课程通过评审日期的一个历月内递交网上申请。如有疑问,请向院校查询。 |
- 申请人应按照上述时间表递交申请。在任何情况下,申请必须在2025年1月17日或之前递交至学生资助处(学资处)。除非基于申请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以致未能在上述限期前递交申请,否则学资处不会处理于2025年1月17日后收到的逾期申请。
- 请注意,学资处不会处理在2025年3月31日之后收到的2024/25学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