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
在2024/25學年,如申請人為下列課程類別的學生而又符合下文的資格,便可申請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ENLS)的貸款以繳付2024/25學年的學費:
-
1A - 課程已獲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或
-
1B - 課程由具自行評審或學科範圍評審資格的院校(包括其轄下持續及專業進修學院)提供;
-
2 - 「應用教育文憑」/「毅進文憑」課程;
-
3 - 「指定夜間成人教育課程資助計劃」所涵蓋的課程;
-
4 - 由本地法定組織提供或資助的培訓及發展課程;及
-
5 - 根據《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第493章)註冊和獲豁免註冊的課程;
-
請參閱「ENLS」合資格課程名單。
-
申請人
-
申請人必須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申請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
(備註:這並不包括持以下簽證/進入許可的非本地學生:
-
學生簽證/進入許可;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簽證/進入許可;或
-
由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而有關學生獲發簽證/進入許可時已年滿18歲。)
-
合資格彌償人
-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香港居民;
-
年滿21歲;
-
在香港從事有實質報酬的職業及經濟狀況良好;以及
-
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
-
詳情請參閱「ENLS」申請指引[ENLS 140C]第5.6段。
合資格見證人
-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香港居民;以及
-
年滿18歲。
-
詳情請參閱「ENLS」申請指引[ENLS 140C]第5.7段。
注意: 申請人本人不能為自己的「承諾書」及相關的「彌償契據」擔任見證人,彌償人亦不能為自己的「彌償契據」及相關的「承諾書」擔任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