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截止日期
- 遞交申請書的截止日期已過。
- 除非基於個別申請人無法控制的情況以致未能在2025年1月17日或之前遞交申請,例如有關申請人就讀的課程在2025年1月17日後才開始,或其家庭經濟狀況在近期經歷重大變化而導致嚴重經濟困難,否則學生資助處(學資處)不會處理於2025年1月17日後收到的逾期申請。申請人如因這類情況而需遞交「FASP」的逾期申請,須就有關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在2024/25學年修讀新的經評審課程的學生,請在新課程經評審的一個月內遞交網上申請。如有疑問,請向院校查詢。在任何情況下,你的申請必須在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遞交至學資處。
- 學資處不會處理在2025年3月31日之後收到的2024/25學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