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入息證明文件? 如家庭成員是
受僱人士 ,可提供以下任何一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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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4 財政年度由稅務局發出的評稅及繳納稅款通知書副本 (IRC6401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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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為僱員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副本(IR56B 表格 )∕ 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停止受僱的通知書(IR56F 表格)∕ 公務員薪酬表格(IR56C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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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糧單 ∕ 糧袋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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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薪金自動轉帳的銀行存摺影印本(請圈起或以下線標示所有薪金轉帳並加以註明 )
如家庭成員是
經營業務者 ,可提供以下文件:
如家庭成員是
自僱人士或臨時工人 ,可提供以下文件:
我的父親自行經營業務,應遞交甚麼證明文件? 如果你的家庭成員自行經營業務,請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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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的商業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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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執業會計師核實的經營損益表及該公司截至 2024年3月31日 的資產負債表,以顯示該公司的收入及資產淨值。假如該公司並非以 3 月 31 日作為結算日,你可遞交截至早於 2024年3月31日 的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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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學資處會接受經由執業會計師核實的經營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若沒有該類證明文件,你亦可自行擬備經營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請參考申請指引附錄(五)及(六)樣本。請注意這安排並不適用於有限公司。假如你有理由未能提供經由執業會計師核實的資產負債表,請在申請書第 12 步「補充資料」加以說明。
我在去年有全職工作,是否須要填報入息及遞交證明? 你在 2024/25 學年修讀全日制課程後,假如已沒有全職工作,便不須填報。但如你仍繼續從事全職工作,請在第12步「補充資料」欄內說明在 2024/25 學年的全職工作,並申報你在 2023-24財政年度的整年全職工作收入及提供相關證明。學資處在審核你的 2024/25 學年資助申請時,便會考慮你在上個財政年度的收入。
我的父母現正接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是否仍需要遞交其入息證明文件? 否。如你的父母於
整個 評核年度(即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或遞交申請時正領取綜援,你便可使用綜援家庭簡化申請書。你在遞交申請書時
只須 夾附下列文件:
綜援家庭簡化申請書並不適用於下列的情況 :
- 你父母曾經接受綜援但並非於整個評核年度或在你遞交申請書時正領取綜援;或
- 你並非來自單親家庭而只有父親或母親其中一人接受綜援
你需要於完整版申請書填報你父母的收入及資產資料,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假如你來自單親家庭而與你同住及負責供養你的一方是綜援受助人,你可使用綜援家庭簡化申請書,並須按你的家庭狀況提供合適的證明文件,如離婚證明文件、單獨管養命令、地址證明或死亡證副本等。
我的姊姊曾經轉過幾份工,我該怎樣填報她的入息及僱主資料? 假如你的姊姊未婚並與你家庭同住,請你在申請書第 4 步「家庭成員資料」一欄輸入她的個人資料。至於收入,你須在申請書第 6 步「家庭收入」輸入她於 2023-24 財政年度所有工作收入的總額及僱主資料,並在第 12 步「補充資料」詳列她在不同工作下的收入。請附上入息證明文件。
我的叔叔為我的家庭代繳租金及家庭成員的保險費,是否須要填報? 是。若其他人(包括於申請書第 4 步「家庭成員資料」申報的其他家庭成員、並非與申請人同住的兄弟姊妹、離異的父母、親友等)為你家庭代繳任何費用,例如樓宇供款、租金開支、保險費及/或還款等費用,你應在申請書第 6 步「家庭收入」下「任何人向你及/或家人提供的補助款」一欄輸入有關金額,並提供證明文件副本。
我同住的兄弟姊妹於 2023/24 學年獲得研究生助學金或由院校聘任而獲得的收入,我是否須要填報及遞交證明文件? 如你同住的兄弟姊妹於 2023/24 學年獲得研究生助學金(studentship)
註或由院校聘任所獲得的收入與各項津貼,都應填報於申請書第 6 步「家庭收入」下「未婚兄弟姊妹的入息/就學資料」,以及遞交相關的證明文件。此外,請在申請書第 12 步「補充資料」註明有關家庭成員在 2024/25 學年是否仍已∕將獲得該收入。你兄弟姊妹可提交聘請信或合約副本或院校的書面證明或其他收入證明等。
註: 研究生助學金包括研究生助學金;擔任教學助理、研究助理、研究員、研究生助教、助教、導師、學生研究助理等所獲發的報酬/收入/助學金;參加廠校研究合作計劃/由院校自行舉辦或與其他各方合辦的任何計劃所得的收入。
我同住未婚的兄弟去年曾經失業,應如何申報? 假如同住未婚的兄弟姊妹在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曾經失業,請在收入自述書或申請書第 12 步「補充資料」中說明失業的時間及原因,亦可提供稅務局發出的入息證明、解僱信或其它失業證明文件(如有)。
我父親的其中一個銀行戶口因長期沒有使用而被凍結,是否需要填報該戶口? 是。你父親須盡快向銀行申請補發該戶口由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記錄,讓學資處審核申請。你在遞交申請書時,須夾附所有你及你父母銀行的戶口證明文件的影印本。影印本必須顯示帳戶持有人的姓名及帳戶號碼(例如存摺的第一頁),以及由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所有提存記錄。
我的父母擁有一個私人物業。我是否須要填報有關資料? 未婚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時,必須於第 10 步「家庭資產 - 物業/土地/車位、車輛/船隻及生意」輸入包括第一所(不論是租用或自置)由你及你父母自住的樓宇資料。然而,你不用輸入其截至 2024年 3 月 31 日的市值。如你的家庭擁有其他物業,你須把該物業的市值輸入在內。
除第一所自住樓宇外,申請人須就其擁有的其他物業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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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約、樓契、地契等,以證明有關物業的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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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文件(如適用),顯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 尚未償還的貸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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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物業由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的任何一張差餉單。若無差餉單,請於第 12 步「補充資料」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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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該家庭成員所佔權益少於 100%,請提供證明文件。
我的母親與外婆有一聯名帳戶,該如何填報有關資料? 假如你、你父親或母親(若你已婚,則指配偶)與其他家庭成員或人士共同擁有聯名帳戶,你須在申請書第 7 步「家庭資產-銀行存款」下的「聯名帳戶」清楚註明有關帳戶是與何人共同持有,並填上該帳戶截至 2024年3月31日 的結餘。
我在搬家時遺失了部分銀行存款的月結單,該怎辦? 申請人必須提供銀行月結單讓學資處審核其申請。若你遺失有關文件,你須向銀行申請補領,並盡快交回學資處。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須夾附所有港幣或外幣的儲蓄/定期/支票/零存整付/綜合理財戶口等證明文件的影印本。影印本必須顯示帳戶持有人的姓名及帳戶號碼,以及由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所有提存記錄。請勿將兩本存摺影印在同一張紙上。
我是否要填報我兄弟姊妹或祖父母的資產? 否。如你未婚,你只須在申請書輸入你本人及你父母的資產。如你已婚,則須在申請書輸入你本人及你配偶的資產。但若有其他人士代你及∕或你父母管理資產,有關資產亦須於申請書內填報。
我已婚,但我與太太仍與父母同住,我該如何填報? 一般而言,已婚的申請人只須輸入其配偶及子女的資料。配偶的入息應於申請書第 6 步「家庭收入」申報,而申請人及其配偶的資產則應按類別在申請書第 7 步至第 11 步輸入。但如有其他人給予你補助款或援助金,應於第 6 步「家庭收入」下「任何人向你及/或家人提供的補助款」一欄內輸入。
我的祖父住在安老院,而全部費用由我父母支付,我該如何填報? 如你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入住安老院而全部費用由你父母支付 6 個月或以上,請把他們的資料輸入到申請書第 4 步「受供養祖父母」一欄及附上所有於 2023-24 財政年度繳付的安老院院費收據。
我的姐姐及姐夫與我們一家同住,他們是否我們的家庭成員呢? 嚴格來說,只有申請人、申請人父母以及與他們同住而未婚的兄弟姊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會被視為家庭成員,其他親屬均屬申請書第 4 步的「家庭成員資料」下「其他家庭成員」。因此,你應在完整版申請書第 4 步的「家庭成員資料」下「其他家庭成員」一欄輸入你姐姐及姐夫的資料。
我的母親及其他兄弟姊妹仍在內地居住,我該怎樣填寫他們的資料? 你應把他們的資料輸入到申請書第 4 步的「家庭成員資料」下「其他家庭成員」一欄。但假如你的父母只因工作關係而在外地居住,你仍須在第 4 步「家庭成員資料」輸入他們的個人資料及於申請書第 6 至 11 步輸入他們的收入及資產等資料,並在申請書第 12 步「補充資料」說明他們的工作地點。
我居住內地的母親和兄弟姊妹仍由父親供養,我該怎樣填寫他們的資料?他們可否被視為家庭成員? 你應把他們的資料輸入到申請書第 4 步「家庭成員資料」下「其他家庭成員」一欄。若非香港居民,有關成員不會被視為家庭成員。但假如你的父/母要照顧居於內地或其他地方的家庭成員,你可將有關詳情(例如你父親每月滙給在內地居住的母親及兄弟姊妹的滙款金額、內地母親及兄弟姊妹的年紀及工作情況等)輸入到申請書第 12 步「補充資料」內。學資處將按個別情況考慮可否給予特別處理。
我的父母已移居外地,我該怎樣填寫? 你應在申請書的第 12 步「補充資料」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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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何時及透過哪種方式(例如投資移民、與親人團聚等)移居到哪個國家,他們是否仍有物業∕資產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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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何時返回香港(若適用)及在香港如何維持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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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親友有否對你提供任何經濟援助。
請說明你現時及在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期間所獲得的補助款額。
我暫時未能提供部份證明文件,可否在遞交申請後補交? 你必須先在申請書第12步「補充資料」列出及說明暫時未能遞交的資料/文件項目、原因及何時能補回等,並於稍後主動補回有關資料/文件。倘若你在遞交申請書時沒有申報/提供所需資料/證明文件,而有關資料/證明文件是在學資處查詢後才申報/提供,你的申請會被視作誤報或漏報資料處理,學資處可拒絕你的申請。申請人可在申請前到職學處網頁下載證明文件清單[
FASP/RM(2024)]以作參考。
我父親在內地工作,不在香港,我該怎樣完成聲明書? 你可列印申請書及聲明書,然後寄給父親細閱及簽署,否則,你的申請將不獲接納。但假如你因特殊理由(例如你和父母關係惡劣,或你父母已離婚)而無法找到父母親自簽署,你應在申請書的第 12 步「補充資料」詳細解釋。學資處將按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接納你的解釋。假如你沒有提供任何解釋,學資處或許會將聲明書退回給你,讓你補回簽署後再次遞交。這樣將會延誤學資處處理你的申請。請緊記,你不能替他人代簽聲明書,否則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罪行。
若我的家庭成員人數在2024年3月31日後有所改變,是否須要通知學資處? 若申請書第 4 步當中的家庭成員人數(就未婚申請人而言,父母、同住未婚的兄弟姊妹及受供養祖父母;假如申請人已婚,則指其配偶及子女)在2024年3月31日後有所改變(例如同住未婚兄弟姊妹遷出∕結婚或家庭成員去世),申請人須在申請書的第12步「補充資料」申報有關情況,並附上有關文件。假使有關家庭成員人數的改變是在遞交申請書後才發生,申請人須立即以書面通知學資處及附上有關文件。學資處會按個別情況考慮可否給予特別處理。
我父親的銀行戶口內有一些不屬於收入的存款,是否需要提供資料以及應如何填報?
為確保填報在申請書上的家庭經濟狀況屬實,學資處會詢問個別提款/存款的用途。為加快處理你的申請,請在各類存款及/或提款旁邊加上說明,並盡量提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尤其是$100,000或以上的金額(可能是定期存款);並非整數的金額(可能是定期存款或股票的利息);以及定期存入的款項及支票(可能是兼職收入或親友提供的家用/匯款/補助款)。如有需要,學資處仍會就有疑問的提款/存款要求你澄清/解釋,及提供證明文件。
我父母在2023-24 財政年度曾獲政府發放津貼,有關津貼會否計算為我的家庭收入或資產? 一般而言,政府恆常資助計劃的津貼*均不會視作家庭入息計算,但計算家庭資產時不會獲扣減;至於一次性的政府津貼(如新生嬰兒獎勵金)可獲豁免,不會視作家庭入息計算及有關年度的家庭資產。
*包括但不限於︰
● 社會福利署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傷殘津貼﹑幼兒中心家長津貼﹑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及寄養家長獲發的津貼等;
●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的學校書簿津貼、學生車船津貼、上網費津貼及在職家庭津貼等;
● 勞工處的再就業津貼;
● 僱員再培訓局發放的再培訓津貼;
● 建造業議會發放的津貼;及
● 關愛基金援助項目發放的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