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基金 (C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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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進修基金(CEF)為年滿18歲並符合申請資格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鼓勵本地居民持續進修。

申請資格

  • 申請人必須:

    1. 屬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即在香港智能身份證出生日期下印有“A”(香港居留權)、“R”(香港入境權)或“U”(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或持單程證從中國大陸來港定居的人士。

    2. 申請人在所選修的基金課程開課時必須年滿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