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還款通知書及繳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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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到期日通常為每個曆月的第一天,而按季還款到期日通常為每年的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及10月1日。繳款單及/或通知會儘量於還款到期日14天前發出。如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七天前仍未收到繳款單,須立即聯絡學生資助處(學資處)。
為保護環境及為免貸款人可能沒有收到郵寄繳款單,按月繳款單將上傳至「學資處電子通— 我的帳單」(經「職學戶互通」網上平台登入)供貸款人查閱、列印及下載。
貸款人須小心保存登入「職學戶互通」的帳户名稱及密碼,以便日後透過「學資處電子通— 我的帳單」服務收取還款通知書及繳款單。不論貸款人有否實際查閱電子繳款單,又或有否實際留意有關電子繳款單可供查閱,有關電子繳款單仍然被視作已妥為送達。以其他不同方式收取繳款單及/或通知的要求,概不受理。就還款事宜,學資處亦可能會以郵寄、電話、傳真、電郵或其他形式的電子訊息(如電話短訊)聯絡貸款人。如貸款人欲儲存最新的分期還款繳款單,請於繳款單的繳款限期前下載及/或列印。
即使貸款人未有登入「學資處電子通— 我的帳單」服務查收任何還款表或繳款單,他們仍有責任於還款到期日或之前還款。貸款人如未能依期還款,除須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償還逾期未還的分期還款外,還須繳付逾期附加費及/或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