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殘疾/特別教育需要人士的特別支援
小學及中學程度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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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特殊學校清貧學生提供的額外交通津貼
- 這項措施由關愛基金撥款推行,為就讀特殊學校的清貧學生提供日常往返學校的交通津貼,以加強對他們的支援。由2015/16學年起,政府已把這個項目納入正規資助計劃之內。
- 就讀特殊學校的清貧中、小學生(適用於肢體傷殘、視障、聽障及智障的學生),如符合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的申請資格,可於其原本獲發的車船津貼額之外,獲發額外50%的交通津貼,以加強對他們的支援,協助他們支付交通費。
專上及大專程度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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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領取傷殘津貼的學生提供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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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資助處(學資處)會考慮向領取傷殘津貼的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TSFS」及專上學生資助計劃「FASP」申請人提供額外資助。有關申請人可在「TSFS」/「FASP」申請書中述明有關資料,並夾附證明文件。他們並不需要另外填寫其他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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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的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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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合資格並通過「TSFS」/「FASP」下家庭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學生會獲提供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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