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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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ENLS)旨在提供貸款予在香港修讀指定的專上∕持續進修及專業教育課程的合資格學生,協助他們繳付學費。

利息及行政費

利息

  • 「ENLS」是以收回全部成本的基礎運作。貸款人須為所借取的貸款繳付利息。

  • 利息由「ENLS」貸款發放日開始計算,在學期間亦計算利息,直至全數償還貸款為止。利息按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當時的年利率計算。

  • 免入息審查貸款年利率以「無所損益」為基礎計算(現時「無所損益」利率訂於比發鈔銀行的平均最優惠貸款利率低3.538釐的水平),再加一個風險調整利率,以抵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放無抵押貸款的風險。「無所損益」利率會在每月月底檢討,如有任何調整,調整後的利率會於下月首天開始生效。風險調整利率自2012/13學年起調低至零。

  • 有關現時生效的「ENLS」利率,請參閱「ENLS的利息及行政費

行政費

  • 學生資助處(學資處)每學年會就每宗申請每個貸款帳戶收取行政費,以收回處理申請和管理「ENLS」的全部成本。

  • 行政費會在遞交申請時及其後每年收取,直至「ENLS」的貸款連利息悉數清還為止。

    • 遞交申請前
    • 發放貸款後

      • 學資處每學年會向每個貸款帳戶收取行政費並於每年12月1日記帳。如貸款帳戶於12月1日或以後仍有結欠,即須於翌年1月1日繳款單到期日或之前繳交行政費。
      • 在一般情況下,在還款期開始前,貸款人不會收到繳款單,因此貸款人在修讀課程期間累計應繳的行政費,須於還款期開始後首張還款到期日為1月1日的繳款單內收取(如貸款人選擇延期開始還款,累計的行政費會在下一年1月1日到期的繳款單內收取)。如貸款帳戶的還款期於開始償還貸款該年的12月1日或之前完結,貸款人在修讀課程期間累計應繳的行政費,會於還款期開始後的首張繳款單內收取。換言之,上述繳款單可要求貸款人償還多於一年的累計行政費。
      • 一般而言,學資處會以課程為單位,以開立不同的貸款帳戶,每個帳戶的利息及行政費會獨立計算。如申請人就同一課程根據「ENLS」和學資處管理的其他資助/貸款計劃獲得貸款,學資處會在每個計劃下開立貸款帳戶。合併不同課程的帳戶或不同貸款計劃的帳戶的要求,概不受理。
      • 留意有關行政費的收費安排。如在11月30日或以前一次過清還「ENLS」貸款,可節省隨後一個學年的行政費。
  • 行政費為定額費用,不會按比例收取,亦不得分期繳交。已繳的行政費,概不退還,亦不得轉至其他帳戶

  • 行政費會定期檢討。下列為申請人在「ENLS」下於2024/25學年應繳的行政費:
學生 每次申請 附註
下列院校學生:
  •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教資會) 資助的院校*
  • 職業訓練局轄下的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及香港資訊科技學院
港幣296元 費用包括特區政府收取的行政費港幣216元,及申請人所就讀院校就每宗申請收取的一次性手續費港幣80元
下列院校學生:
  • 香港都會大學(包括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
  • 教資會資助院校的專業進修學院/職業訓練局轄下其他機構成員
  • 應用教育文憑/毅進文憑
  • 其他合資格院校/課程提供者
港幣2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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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資助的院校包括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嶺南大學及香港教育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