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NLSFT)旨在配合「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TSFS),提供貸款以協助就讀認可全日制課程的合資格學生繳付學費。
如貸款人已遞交「NLSFT」貸款文件,但決定取消仍未安排發放的「NLSFT」貸款,請於有關分期學費到期日的五個星期或以前,將填妥的「要求取消發放貸款」表格(NLSFT 114)(紙本申請╱ 電子申請)送交至學生資助處(學資處)。
逾期遞交的取消發放NLSFT貸款申請或不獲受理。
如學資處已安排或正安排發放「NLSFT」貸款,有關貸款將不能取消。貸款人須對已/將發放的「NLSFT」貸款及累計利息負上責任,並須向學資處償還已/將發放的「NLSFT」貸款及累計利息,以及特區政府因追討該等款項而引致的費用。貸款人亦可選擇提前償還「NLSFT」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