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NLSFT)

概覽

「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NLSFT)旨在配合「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TSFS),提供貸款以協助就讀認可全日制課程的合資格學生繳付學費。

更改資料

  • 下列資料如有更改,請立即以指定的更改資料表格通知學生資助處(學資處):

    「更改申請人個人資料通知書」表格 [TSF/C/18A(C)]註 1 「更改就讀院校/課程資料通知書」表格 [TSF/C/18B] 註 2, 3, 4
    紙本申請 電子申請 紙本申請 電子申請
    • 姓名
    • 通訊地址
    • 居住地址
    • 住宅電話號碼
    • 其他聯絡電話號碼
    • 就讀院校
    • 修讀課程
    • 就讀年級
    • 已繳/應繳學費金額

    註 1 當貸款人開始還款後,及在全數償還貸款、利息、附加費及其他欠款悉數清還前,從現址或隨後入住的地址遷往別處,貸款人有責任立即遞交已填妥的 「償還學生貸款:更改通訊地址及/或電話號碼通知書(SFO 96)」(紙本申請電子申請),以書面方式通知學資處。

    註 2 如申請人轉讀的新課程並不適用於申請「NLSFT」,請取消/撤回你的申請。有關申請表格載於「連結、表格及下載」

    註 3 貸款發放後,如貸款人的就學情況有任何變更,貸款人須立即遞交已填妥的「更改就學情況通知書 (SFO297_C)」(紙本申請電子申請),以通知學資處。

    註 4 若貸款人決定退學/暫時停學/休學或因任何原因未能完成課程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學資處。

  • 如申請人曾申請由學資處管理的專上及大專學生資助計劃(包括「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TSFS)、「NLSFT」、「專上學生資助計劃」(FASP)、「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NLSPS)及「資助專上課程及專上學生車船津貼」),上述資助計劃下的通訊地址亦會依據申請人最近的資助申請內提供的通訊地址一併更新。

  • 如貸款人及/或其彌償人的通訊地址/居住地址或其他聯絡資料(包括流動電話號碼、電郵地址或傳真號碼)有任何更改,他們有責任立即遞交已填妥的「更改彌償人個人資料通知書 (TSFS/IDM/INFO/C)」(紙本申請電子申請),以書面方式通知學資處。未能及時作出更改資料通知,或會因未能聯絡而導致延誤申請的處理、延緩貸款的發放及額外的利息支出。由此引致的任何損失、費用或支出,學資處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