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NLSPS)

概覽

「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NLSPS)旨在配合「專上學生資助計劃」(FASP),提供貸款以協助就讀以自資形式開辦並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程度的課程的合資格學生繳付學費。

貸款發放安排

如申請人在「NLSPS申請結果通知書」或「FASP申請結果通知書」上的指定限期(指定限期)或以前,成功把全套填妥的貸款文件及其他所需證明文件交回學生資助處(學資處),學資處將下述的時間把已接受的「NLSPS」貸款存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如在2025年1月或之前獲悉「NLSPS」的申請結果 如在2025年1月後獲悉「NLSPS」的申請結果
第一期貸款

指定限期後的三星期內

(如申請人未能在指定限期或之前成功遞交全套貸款文件及所需的證明文件︰
在學資處收到上述文件之後約三星期內)

一般於指定限期後的三星期內一筆過發放

(如申請人未能在指定限期或之前成功遞交全套貸款文件及所需的證明文件︰
在學資處收到上述文件之後約三星期內一筆過發放)

第二期貸款(即餘下的貸款額) 2025年1月或2月期間;或在申請人就讀的院校與學資處確認他們於本學年修讀的學分總數後(適用於按學分收費的課程)
備註 :

在任何情況下,學資處有權拒絕接受在2025年6月30日後遞交的貸款文件,因屆時該學年通常已經完結,除非有關的「申請結果通知書」是在剛過去的兩個曆月內發出;或有關的「申請結果更改通知書」是在剛過去的四星期內發出。

  • 申請人必須為銀行帳戶的唯一持有人。定期存款帳戶、信用卡帳戶、外幣帳戶、私人貸款帳戶及證券/投資帳戶均接納。
  • 即使申請人已遞交「NLSPS」申請或其貸款申請已獲批准,也不表示院校自動已經或將會批准申請人延期繳交學費。如「NLSPS」的任何分期貸款不能在分期學費到期日或之前發放,申請人須就繳交學費事宜自行聯絡院校。申請人因遲交學費而蒙受的任何損失,學資處概不負責。
  • 學資處安排發放「NLSPS」貸款至貸款人的銀行帳戶後,會向貸款人發出「發放貸款通知書」。該通知書載有「NLSPS」貸款的發放日期及金額,以供參考。該通知書上所列明的發放日期亦為該筆「NLSPS」貸款的支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