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特色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為修讀經本地評審全日制自資副學位或學士學位程度的專上課程的註冊學生;以及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其本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
利息
貸款人須為所借取的貸款繳付利息。利息由貸款發放日開始計算,在學期間亦計算利息,直至全數償還貸款為止。
行政費
學生資助處(學資處)每學年會就每宗申請及每個貸款帳戶收取行政費。行政費會在遞交申請時及其後每年收取,直至貸款連累計利息悉數清還為止。已繳的行政費,概不退還,亦不得轉至其他帳戶。學資處會以課程為單位開立不同的貸款帳戶。
最高貸款額
合資格的學生如只申請「NLSPS」貸款,即沒有申請「FASP」資助或在「FASP」下並無獲得資助,最高貸款額為申請人在該學年應繳學費的總額,但不得超逾於「NLSPS」及「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NLSFT)下的合併終身貸款限額。
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透過「學資處電子通—我的申請」網上平台隨時隨地遞交網上申請、儲存未填妥的申請表於稍後繼續填寫、或下載已遞交的申請表作參考。申請人亦可以「智方便+」簽署「聲明書」,並與證明文件一併在網上遞交,省時又方便。
網上申請 省時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