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機制
覆核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申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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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人因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申請不成功而未獲發放車船津貼,希望覆核有關申請,請參考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的覆核機制或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覆核機制。
覆核車船津貼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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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車船津貼額是根據學生在學期間往返住所與學校所屬地區的平均交通費計算,並按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專上學生資助計劃所批出的資助幅度發放全額或半額津貼,並非實報實銷,故此津貼額並非等同申請人往返學校的實際交通費用。如申請人希望學生資助處覆檢車船津貼額,可以在獲發車船津貼後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有關要求。申請人必須詳列理由,註明香港身份證號碼,並由申請人簽署妥當。覆檢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