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特色
以家庭為單位的綜合申請
申請人只須填妥一份以家庭為單位的「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表格」,便可為同一家庭內的子女申請各項學前及/或中、小學程度的學生資助。申請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父/母或有關法例認可的監護人。
學費發還幅度
獲認可辦學機構確認其符合相關資格及最低出席率要求的學員可獲發還已繳付的30%的學費。學員如通過入息審查並獲發資格證明書,更可申請發還已繳付的「全額」或「半額」學費。
最低出席率要求
最低出席率以每學期獨立計算。合資格學員可就符合最低出席率要求的學期獲得學費發還。
使用電子表格的好處
使用學生資助綜合申請電子表格(電子表格)節省時間及靈活方便,因為除桌面電腦外,申請人可利用流動裝置(如平板電腦/智能電話),隨時隨地於網上遞交申請及上載證明文件;在填寫電子表格時,申請人亦可暫存未完成申請,以便日後繼續填寫。使用電子表格亦能促進環保。
網上申請 省時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