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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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資助處管理多項為有經濟需要的中、小學生而設的資助計劃,包括「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及「上網費津貼計劃」。有關資助計劃的詳情請按這裡

遞交申請的注意事項清單

遞交2024/25學年的申請前,請作以下覆核:

  • 請填妥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表格的電子或紙本版,並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在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於網上遞交或以回郵信封寄交學生資助處(學資處)。

  • 相關證明文件包括:

    1. 申請人本人和第二部分所填報的家庭成員(包括受供養父母(如適用))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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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符合以下條件,可毋須遞交相關證明文件。如有需要,申請人仍可能會被要求重新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學資處保留任何爭議的最終決定權。

      • 申請人/家庭成員在過往曾成功申請學資處的資助並在有關的成功申請中曾遞交香港身份證副本;及
      • 該證件上的個人資料至今沒有改變。
    2. (如申請人屬單親家庭)分居/離婚證明文件或配偶死亡證明文件副本。如沒有證明文件,請以備有申請人簽署的通知書提供合理解釋。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學資處有權不以申請人為單親人士處理申請;

    3. (如適用)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必須支付的醫療開支(只限於患有痼疾或永久殘缺的家庭成員)的證明文件副本;

    4. 銀行結算單/銀行存摺首頁的副本(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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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可毋須遞交相關證明文件。如有需要,申請人仍可能會被要求重新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學資處保留任何爭議的最終決定權。

      • 申請人過往曾成功申請並獲發放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的資助及╱或貸款至其銀行帳戶並在有關的成功申請中曾遞交銀行帳戶證明文件副本; 及
      • 申請人在2024/25學年申請資助時使用相同帳戶(即上述曾收取資助及╱或貸款的帳戶)。
    5. 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全年收入的證明文件副本。

  • 如郵遞紙本申請,請貼上足夠郵票。申請人應在回郵信封背面寫上地址,以免派遞錯誤或無法派遞。

  • 如有需要,請自行複印已遞交的申請表格,以供存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