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教育文憑 / 毅進文憑學費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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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教育文憑 / 毅進文憑學費發還為合資格的學員提供學費發還的資助。符合資格的學員在學年結束後可獲發還30%、50%或100%已繳付的學費。

評估方法

入息審查
  • 入息審查以「調整後家庭收入」機制評定申請人的資助資格及幅度,所採用的算式如下:

    「調整後家庭收入」 = 家庭全年總收入 / 家庭成員人數+(1)

  • 家庭全年總收入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全年收入、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全年收入的30%(如適用),以及親友給予的津助(如適用)。

  • 家庭成員通常是指申請人、申請人配偶、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以及由申請人及/或其配偶供養的父母。 #

    1. 有關受供養父母的定義,請參閱「填寫及遞交綜合申請表格須知 (SFO 75A(2) )」或「填寫及遞交綜合申請電子表格須知 (SFO 75A(E) )」。

    2. 申請人須提交供養父母的證明文件(如租單、住址證明或安老院收據等)。申請人/其配偶如向受供養父母提供全部生活費,可提供銀行過賬記錄、受供養父母簽署的聲明書、由稅務局發出顯示有供養父母免稅額的評稅通知書或匯票等作為證明文件。如有需要,學生資助處會為申請人辦理宣誓聲明。

  • 2至3人的單親家庭,公式中除數的(+1) 將會增加至(+2)。


資助幅度
  • 2024/25學年的「調整後家庭收入」組別及相應資助幅度如下。請注意,「調整後家庭收入」並非家庭的每月平均收入。

    2024/25學年的「調整後家庭收入」介乎(港幣) 資助幅度
    0 至 44,495 全額*
    44,496 至 86,039 半額
    超過 86,039 不合資格
    (申請不成功)
    註 :*

    2024/25學年3人家庭和4人家庭可獲全額資助的「調整後家庭收入」上限分別為港幣53,868 元 和49,559元。就2人和3人單親家庭而言,有關家庭會分別視為3人和4人家庭,以決定可獲全額資助的「調整後家庭收入」上限及計算「調整後家庭收入」。

家庭成員涉及痼疾的醫療開支
  • 如須扣減家庭成員(只限於長期病患者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人士)的必要醫療開支,申請人須提交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的醫院/診所/註冊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和所有相關收據,方可獲學生資助處考慮扣減有關醫療開支。2024/25 學年每名家庭成員可扣減上限為港幣23,3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