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概覽

「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的目的是鼓勵自力更生,紓緩跨代貧窮。職津計劃的申請以住戶(包括1人住戶)為單位。申請住戶達到工時要求,並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可以申領計劃下的基本津貼、中額津貼或高額津貼。每名合資格兒童還可以申領兒童津貼。視乎住戶入息,津貼以全額、3/4額或半額發放。

申請資格

不肯定自己是否符合資格?
可以在申請前用計算機試試。
    1. 申請住戶(包括1人住戶)達到工時要求,而住戶的入息及資產符合有關限額。

    2. 如欲申請本計劃的兒童津貼,合資格的兒童必須為15歲以下,或介乎15至21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專上教育除外)。

入息及資產限額
住戶人數 全額津貼
住戶每月入息上限
3/4額津貼
住戶每月入息上限
半額津貼
住戶每月入息上限
各項津貼
住戶資產上限
1人11,000元13,200元15,400元286,000元
2人15,900元19,000元22,200元387,000元
3人19,800元23,800元27,700元505,000元
4人25,000元30,000元35,000元590,000元
5人25,000元30,000元35,000元655,000元
6人27,600元33,100元38,600元709,000元
7人757,000元
8人792,000元
9人877,000元
10人或以上945,000元
資產限額

住戶資產包括:#

  • 土地;
  • 房產(自住物業除外);
  • 車輛/船隻;
  • 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牌照;
  • 投資;
  • 股份/經營業務;以及
  • 銀行存款/現金等
入息限額

入息限額是以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計算,詳情請參閱以上「入息及資產限額」列表的註解。

住戶入息包括:#

  • 工資(扣除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僱員強制性供款);
  • 提供服務的報酬;
  • 業務盈利;以及
  • 租金收入等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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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列出一些住戶資產和收入的常見例子,而並非詳盡列表。有關住戶資產和收入詳情,請致電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熱線2558 3000。

工時要求
  • 工時包括:

    1. 申請人/住戶成員(受僱或自僱)的有薪工時

    2. 住戶成員(受僱或自僱)合併計算的有薪工時

    3. 有薪假日和缺勤(例如病假及產假等)換算的工時

    非單親及單親1住戶每月總工作時數達以下要求,可申領以下的津貼:
    每月總工時 (小時) 每月每個住戶的津貼

    144至168以下
    (非單親住戶)

    36至54以下
    (單親住戶)
    全額基本津貼:$1,150
    3/4 額基本津貼:$863
    半額基本津貼:$575

    168至192以下
    (非單親住戶)

    54至72以下
    (單親住戶)
    全額中額津貼:$1,380
    3/4 額中額津貼:$1,035
    半額中額津貼:$690

    192或以上
    (非單親住戶)

    72或以上
    (單親住戶)
    全額高額津貼:$1,610
    3/4 額高額津貼:$1,208
    半額高額津貼:$805

    註 :
    1.

    以在職單親父母(包括監護人)身分申請在職家庭津貼的人士,必須與最少一名15歲以下子女同住。

  • 住戶一般意指居於同一處所(位於香港),並有緊密經濟聯繫的人士組成的單位(但不包括僱傭關係所引起的經濟聯繫)。住戶成員需為香港居民,通常包括夫婦及其他同住並共同負擔或須共同負擔生活所需的人士。住戶成員的定義詳見《職津申請須知》第3.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