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程序
2024/25学年「NLSPS」已截止申请。除非基于个别申请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以致未能在限期前递交申请,否则学生资助处(学资处)不会处理有关的逾期申请。如申请人仍需递交2024/25学年的申请,请使用「NLSPS纸本申请表」[NLSPS 2A(2024)]。所有逾期递交的申请需提供书面解释。学资处会在申请人递交填妥的申请表及全套所需文件后,按个别情况考虑有关的逾期申请。所有2024/25学年的申请必须于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送交学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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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申请处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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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以下于申请各个阶段需要留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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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递交申请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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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及详细阅读「NLSPS申请指引」(NLSPS/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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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证明文件清单」准备所需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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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填写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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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经「学资处电子通—我的申请」网上平台填写及递交「NLSPS」的申请。有关递交网上申请的详情,请浏览「学资处电子通—我的申请」网上示范。
(网上递交申请并不适用于修读香港都会大学遥距课程的学生。请参阅「FASP及NLSPS补充申请指引」以了解「NLSPS」的申请资格和程序,并填妥「申请表格NLSPS/2A」以作出申请。该补充申请指引及申请表格可于香港都会大学索取。) -
递交申请前,请小心核对于申请表上所填报的课程资料及个人资料,确保它们完整及准确无误。
备注: 网上申请一经递交,不能再作网上修改。如需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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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递交「声明书」及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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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递交申请日期起计七个历日,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把已签妥的「声明书」(如选择以书面方式签署)及所需证明文件(如有)递交至学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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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网上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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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至学资处,地址如下: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
长沙湾政府合署12楼1204室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学生资助处
(经办人︰「NLSPS」处理申请组);或备注: 为确保邮件能妥善送达学资处,并免却不必要的派递延误或失误,请切记于投寄邮件前支付足额邮资及注明回邮地址。 -
投递至设于长沙湾政府合署11楼(办公时间内)或地下大堂(办公时间外)的学资处投递箱。学资处的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下午5时45分,公众假期除外。办公时间以外请由长沙湾政府合署侧门经保安岗位入口进入地下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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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已递交的证明文件恕不退回。申请人请自行备存一份副本或电脑备份以作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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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递交申请书、「声明书」及证明文件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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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请表上的资料有错漏,请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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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请人的财务、法律及居住状况有变动,请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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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请人出现下述情况,申请人有责任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
- 提出破产呈请或有人提出与申请人有关的破产呈请或申请人被法院颁布破产令;
- 申请人在《破产条例》下已经/正在申请个人自愿安排;
- 有人已就申请人任何或全部资产被委任为接管人、管理人、行政接管人、受讬人或其他同类人员;或
- 申请人有意离开香港逾三个月或移居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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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请人的修学情况有变动,请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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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请人有下述情况,须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学资处,以便学资处跟进,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发放「NLSPS」贷款予申请人:
- 不再是修读以自资形式开办并经本地评审课程的注册全日制学生;
- 决定退学/暂时停学/休学或因任何理由请假;
- 更改修读的课程或转校;或
- 无须在2024/25学年缴交全额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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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资处会复核有关申请,并视乎需要调整已批出的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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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多付的「NLSPS」贷款,应按学资处的要求立即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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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收到「申请结果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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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SPS」及/或「专上学生资助计划」(FASP)的申请人会按其个别情况于不同时间收到「NLSPS」的申请结果通知:只申请「NLS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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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提供的资料齐备,学资处一般会:
- 在发出「接获申请通知书」后三个星期内;或
- 于七月中旬以前,当本学年的终身贷款限额确定后,
向申请人发出「NLSPS申请结果通知书」,以日期较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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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述的情况下,审核申请的时间可能会较长︰
- 申请人在申请时填报的资料不齐备或与证明文件不符;或
- 学资处需与申请人、其所属院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其他决策局/部门,或其他机构联络,以索取所需资料。
只申请「FASP」 #-
即使申请人没有申请「NLSPS」,学资处会在有关的「FASP申请结果通知书」内,同时告知申请人在「FASP」及「NLSPS」(如有)下获批的资助及/或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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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请人希望接受「NLSPS」的贷款,请于「FASP申请结果通知书」中指定的限期或之前,将所需文件递交至学资处。详情请参阅「接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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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请人希望尽早申请及得知可获批的「NLSPS」贷款,必须另行递交「NLSPS」的申请以作审核。
已申请「FASP」,并在获悉「FASP」的申请结果之前已另行递交「NLSPS」的申请 #-
在申请人获悉「FASP」申请结果之前,学资处将无法确定他们按「NLSPS」可借取的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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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学资处会发信询问申请人是否接受一笔最多等同其应缴学费的「NLSPS」贷款。如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接受此笔贷款,学资处在他们获悉「FASP」的申请结果后,可能需要适当调整其先前获得的「NLSPS」贷款额。有关调整安排的详情请参阅「NLSPS申请指引」(NLSPS/1A)第10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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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必须核对于「NLSPS申请结果通知书」或「FASP申请结果通知书」(适用于只申请「FASP」并获提供「NLSPS」贷款的申请人)上列载的资料。如有任何差异,申请人有责任立即以指定的更改资料表格通知学资处,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详情请参阅「更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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