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F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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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上學生資助計劃是一項為修讀以自資形式開辦並經本地評審的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程度專上課程的合資格全日制學生而設,須經過家庭入息及資產審查的資助計劃。資助包括助學金及/或貸款。

申請資格

  •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合資格在2024/25學年申請「FASP」:

    1. 年齡為30歲或以下(即於1993年9月1日或以後出生)的註冊全日制學生 #

      • 如以面授形式授課,「全日制」課程每年的面授時數一般應不少於450小時,又或如以一個學分相等於15個面授小時計算,這類課程每年應授予最少30個學分。
      • 如並非以面授形式授課,「全日制」課程是指修課時數不少於1 350小時的課程。
    2. 修讀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自資副學位(即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程度專上課程 #

      • 「經本地評審課程」是指教育局局長認可的經本地評審課程登記冊所列的課程。在2024/25學年,「FASP」只涵蓋在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列於登記冊課程編號一覽表的課程;

      • 有關課程的詳細資料,請聯絡有關院校,亦可瀏覽「經評審專上課程資料網」

    3. 在同一學年,沒有就申請書所填報的課程接受其他由公帑資助的學生資助計劃(如持續進修基金)所提供的資助;以及

    4. 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申請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

      (備註:這並不包括持以下簽證/進入許可證的非本地學生:

      • 學生簽證/進入許可;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簽證/進入許可;或
      • 由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而有關學生獲發簽證/進入許可時已年滿18歲。)

    *

    沒有香港居留權(即香港身份證出生日期一欄下方沒有英文字母「A」)的申請人,須在遞交申請時一併提供進入香港的許可證明文件副本,例如「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受養人簽證等。

  • 申請人如修讀香港都會大學遙距課程,請一併參閱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補充申請指引

注意︰申請人只可於同一學年內就一個合資格的全日制課程申請資助。如申請人申請了「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TSFS」),在同一學年內便不可同時申請「FASP」。

若申請人在2024/25學年合資格申請「FASP」的資助,可同時申請

注意︰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並不適用於修讀遙距課程的申請人。

為合資格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提供的院校宿舍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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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便有資格領取「院校宿舍津貼」:

    1. 符合「FASP」的申請資格並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及
    2. 經就讀院校確認在相關學期內75%或以上時間為院校宿舍的註冊宿生。(備註:所有並非居住在院校提供宿舍的學生,例如個別租住或拼租私人單位的學生,並不符合「院校宿舍津貼」的資格。)


  • 合資格學生無需另行申請領取「院校宿舍津貼」。

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提供的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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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便有資格領取「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

    1. 符合「FASP」的申請資格並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及
    2. 已獲專業評估確認有至少一項的特殊教育需要,包括特殊學習困難、智力障礙、自閉症、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肢體傷殘、視覺障礙、聽力障礙、言語障礙及精神病。
  • 如申請人希望申請「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請於2025年1月17日或之前填妥申請表(紙本申請電子申請)。

    紙本申請可透過下列其中一個途徑交回學生資助處(學資處):

    • 郵寄到九龍啟德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4樓401室審核組(1B)申請處理總務組;或
    • 傳真至2157 9520

    注意︰在任何情況下申請表最遲須於2025年3月31日送抵學資處。

為領取傷殘津貼的學生提供的特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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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資處會考慮向領取傷殘津貼的申請人提供額外資助。有關申請人可在「FASP」申請書中述明有關資料,並夾附證明文件。他們並不需要另外填寫其他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