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結果及發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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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津貼通常會在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或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發放資助後的兩個月內發放。車船津貼款項會以自動轉帳分期或全數存入申請書上所填報的銀行帳戶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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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宿舍/交換生計劃/實習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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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學生的住宿/學習情況會直接影響學生資助處(學資處)決定是否及如何發放車船津貼,故學資處須先核實申請人是否院校的第一學期宿生/交換生/實習生,才可發放首期資助。學資處會在收到院校提供的整個學年宿生/交換生/實習生名單後,再安排發放餘額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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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提供宿舍/交換生計劃/實習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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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資處核實有關院校的課程資料後,可全數發放資助;如未有相關課程資料,學資處可能須分期發放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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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放資助後,學生資助處(學資處)會適時於本版網頁(請往下查閱)公布獲發資助的院校名單。學資處亦會根據申請人所填寫的手提電話號碼,以短訊通知獲發資助的申請人,車船津貼已以自動轉帳存入其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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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院校更新所提供的資料,學資處會相應地重新計算資助金額,有關申請人可能需要退回學資處多發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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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如錯誤填報帳戶資料,可能會導致延遲獲發資助,學資處概不負責。因該等錯誤資料而產生的銀行費用,將由申請人承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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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資處會個別通知因申請書上的帳戶資料錯誤而未能經自動轉帳收取車船津貼的申請人。有關申請人須向學資處提交更新帳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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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資處會個別通知申請車船津貼不成功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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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查閱獲發車船津貼的院校名單 #
批次 發放日期 獲發學生車船津貼的院校名單 1 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2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3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4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5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6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7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查詢有關車船津貼發放的電話號碼︰
查詢電話號碼 經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申請車船津貼的學生: 3616 6540(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中華廚藝學院/國際廚藝學院/香港知專設計學院/海事訓練學院)
3575 3852(香港城巿大學/香港理工大學/ 嶺南大學)
3616 6536(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教育大學/香港演藝學院/菲臘牙科醫院)
經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申請車船津貼的學生: 3616 6540(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3616 6538 / 3616 6549(其他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