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表 — 持續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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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時間表適用於持續申請人(即在2024年5月1日或以前成功申請2023/24學年學前學生資助的申請人*)。
大約時間 | 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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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
5月 |
學生資助處(學資處)陸續向持續申請人發出開啟預填電子表格的「登入碼」或紙本預填表格及相關申請文件。 |
6月底或之前 |
申請人於網上填妥預填電子表格,並上載有關證明文件副本經網上遞交;或填妥紙本預填表格及附加資料表格(如適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副本放入回郵信封,寄回學資處。 如文件或填報的資料欠詳盡,申請將被延誤,甚或不獲進一步處理。 申請人必須為就讀子女逐年遞交申請,並將其所有同住未婚子女的資料填報在申請表格內。 申請人只需遞交一份預填紙本或預填電子表格,切勿重複遞交申請表格(學資處指示除外)。所有重複申請將會被學資處作廢,並會延誤處理有關申請的時間。 |
申請人於遞交申請後 |
學資處會在收到申請後(約20個工作天內)以電話短訊或郵寄方式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確認通知」。 # 如申請人有提供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有關通知會以短訊形式發出;如申請人未能提供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有關通知將以書面形式郵寄給申請人。 如申請人提供的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通訊地址不正確,學資處或未能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確認通知,因此申請人須清楚填報有關資料。 如申請人於遞交申請後的20個工作天內仍未收到學資處以短訊或書面形式發出的申請確認通知,請致電學資處熱線(電話 : 2802 2345)查詢,以免因遞交失誤而延誤申請。 學資處在辦理申請及進行入息審查期間或會聯絡申請人索取補充資料。 |
8月或以後 |
學資處向合資格的申請人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合資格者亦會收到每名申請學生的預填「學校證明書」。 # 在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遞交申請時已提供完整的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並符合申請資格及通過入息審查的申請人會約在8月收到申請結果及預填「學校證明書」。 未能通過入息審查、在學資處指定時限內未能提供學資處列明的補充資料、撤回申請或未能符合申請資格的家庭會收到「不合資格通知書」。 若申請學生在2024/25學年確定轉校、就讀班別或模式與「學校證明書」上的預填資料不同或首次申請學前學生資助,申請人須於2024年8月31日前或「學校證明書」發出日期起兩個星期內(二者以較遲者為準)將相關「學校證明書」交回2024/25學年就讀學校辦理。 |
最早9月底起 |
待收妥由學校交回有關申請學生的「學校證明書」(如適用)及核實申請學生的資格後,本處會安排逐步發放資助。 #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會透過學校向成功申請人每月發放,而幼稚園學生就學開支津貼則會一次過以自動轉帳方式發放予申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