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教育文憑 / 毅進文憑學費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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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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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教育文憑 / 毅進文憑學費發還為合資格的學員提供學費發還的資助。符合資格的學員在學年結束後可獲發還30%、50%或100%已繳付的學費。

申請程序

  • 申請人可透過電子或紙本方式遞交申請。使用電子表格節省時間、靈活方便,亦能促進環保。申請人可利用桌面電腦或流動裝置(如智能電話)隨時隨地於網上遞交申請;亦可暫存未完成的電子表格,以便日後繼續填寫。

  • 此外,2024/25學年的中、小學生資助的持續申請人,如在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經網上遞交附有完整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的電子申請,並符合學校書簿津貼及上網費津貼的申請資格及通過入息審查,會較使用紙本表格的申請人優先獲發2024/25學年的首階段學校書簿津貼及上網費津貼。

  • 有意在2024/25學年申請中、小學生資助的申請人,應盡快於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遞交申請。申請處理流程可見以下時間表:

    1. 申請處理時間表 — 持續申請人

      (即在2024年3月1日或以前,成功申請2023/24學年的(i)中、小學生資助;或(ii)中、小學生資助及學前學生資助;或(iii)學前學生資助並有子女於2024/25學年升讀小一的申請人)

    2. 申請處理時間表 — 其他申請人

      (包括新申請人,以及在2024年3月1日或以前不曾獲發2023/24學年的中、小學生資助的申請人)

  • 在2024年6月1日或以後遞交的申請,將會在學生資助處(學資處)完成處理5月底或之前收到的申請後才獲處理,該類申請人將較遲收到學資處的結果通知書和發放的資助。

  • 其他申請人包括新申請人請按此填寫電子申請表格及參閱相關申請文件,或下載表格以紙本方式遞交申請。

  • 在審批過程中,申請人可能會接獲學資處通知需要補交證明文件。如申請人需要提交宣誓聲明文件,學資處可為其提供宣誓聲明服務,但申請人必須先作預約以確定日期、時間及地點。學資處為申請人辦理宣誓聲明服務的辦事處地點如下:

    • 九龍啟德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5樓; 或

    • 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12樓

  • 申請人如對申請資格及程序或宣誓聲明服務有查詢,可致電學資處熱線(電話 : 2802 2345),或致函學資處(地址:尖沙咀郵箱968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