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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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透過電子或紙本方式遞交申請。使用電子表格節省時間、靈活方便,亦能促進環保。申請人可利用桌面電腦或流動裝置(如智能電話)隨時隨地於網上遞交申請;亦可暫存未完成的電子表格,以便日後繼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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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申請人申領學前學生資助,學生資助處(學資處)已將兩個學前學生資助計劃(即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幼稚園學生就學開支津貼),在申請表上合併為一個選項。申請人只須選擇一個選項,若評定為符合資格,幼稚園學童可獲上述兩項學前學生資助,而接受全日制幼兒中心託管服務的學童則可獲學費減免(幼稚園學生就學開支津貼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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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資處會約於2024年7月初起經幼稚園/幼兒中心向新申請人派發申請表格及「學校證明書」,他們亦可於網上填寫電子表格。有意在2024/25學年申請學前學生資助的新申請人應盡快將填妥的申請表格經網上遞交或直接寄回學資處,並於2024年8月31日前將填妥的「學校證明書」呈交入讀學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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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按年提出,申請處理流程可見以下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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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2024年5月1日或以前,成功申請2023/24學年學前學生資助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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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新申請人,以及在2024年5月1日或以前不曾獲發2023/24學年學前學生資助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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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申請人包括新申請人請按此填寫電子申請表格及參閱相關申請文件,或下載表格以紙本方式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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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學費減免的生效月份是申請人遞交申請表格或申請學童入學的月份,二者以較遲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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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生已在原來就讀的幼稚園/幼兒中心獲某個月份的學費減免款項,則不會在新入讀的幼稚園/幼兒中心獲得同一個月份的學費減免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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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批過程中,申請人可能會接獲學資處通知需要補交證明文件。如申請人需要提交宣誓聲明文件,學資處可為其提供宣誓聲明服務,但申請人必須先作預約以確定日期、時間及地點。學資處為申請人辦理宣誓聲明服務的辦事處地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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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啟德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5樓;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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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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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如對申請資格及程序或宣誓聲明服務有查詢,可致電學資處熱線(電話 : 2802 2345),或致函學資處(地址:尖沙咀郵箱968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