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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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人的贷款悉数清还前,下列个人资料如有更改,须立即使用「更改申请人个人资料通知书[ENLS 124]」(纸本申请 ╱ 电子申请)通知学生资助处(学资处)。表格载于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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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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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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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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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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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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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络资料(例如:电邮、其他电话号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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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弥偿人的个人资料及其他资料的变更,请立即以书面通知学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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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及时向学资处提供需更新的资料可能会延误申请的处理、延缓发放贷款或导致支取额外的贷款并因此累计额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