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在遞交申請日期起計七個曆日內,透過以下其中一種方式遞交已簽妥的「聲明書」(如選擇以書面方式簽署)及所需證明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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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網上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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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至學生資助處(學資處),地址如下: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
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1204室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學生資助處
(經辦人︰「NLSFT」處理申請組);或
備註:為確保郵件能妥善送達學資處,並免卻不必要的派遞延誤或失誤,請切記於投寄郵件前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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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遞至設於長沙灣政府合署11樓(辦公時間內)或地下大堂(辦公時間外)的學資處投遞箱。學資處的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下午5時45分,公眾假期除外。辦公時間以外請由長沙灣政府合署側門經保安崗位入口進入地下大堂。
注意:部分院校或會按個別情況安排額外收集「聲明書」及證明文件的方法,申請人應留意所屬院校就有關安排的公布。
所有已遞交的證明文件恕不退回。申請人請自行備存一份副本或電腦備份以作查閱。